化工产品关税保持有降有升
2007-12-26 09:35 来源:转载自石油化工网
进入论坛
临近年关岁末,国家又启用了关税调整这一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国家财政部21日公布,经国务院批准,从2008年1月1日起,我国将调整进出口关税。新关税将继续对煤炭、原油、尿素、磷酸氢二铵等产品征收出口关税,并将对焦炭等生产能耗高、对环境影响大的产品开征或提高出口关税。
财政部此次并没有公布征税变化的细节,但记者从23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对外界谈话中了解到,2008年的关税调整将有以下几点变化:一是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农业生产急需的饲料、农药中间体等农业生产资料实行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同时,为满足国内农业生产用肥的需要,明年将继续对尿素、磷酸氢二铵等化肥的出口征收季节性关税。二是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对部分国内暂不能生产或国产技术性能指标不能满足需要的化工、电子、信息技术产品原料,有利于新技术引进及推广应用的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实行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三是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保护国内短缺矿产资源以及支持循环经济、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角度出发,对燃料油等能源资源类产品,甘油、石脑油、对苯二甲酸等基础原料继续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或降低进口关税;对原油等能源资源类产品继续实施出口暂定税率,并对焦炭等生产能耗高、对环境影响大的产品新开征或提高出口关税。比如,焦炭出口关税,调整方案是从目前的15%上调到明年的25%。
据了解,调整后,2008年的关税总水平为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专家认为,这次关税政策调整,总体上将有力推进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有效改变当前能源消耗高、环保任务重和国家外贸不平衡压力大等问题。专家提醒说,目前国家的关税政策已有变化,对两高一资产品不再鼓励出口创汇,这一趋势将在相当时期内不会改变。
①凡本网注明"PUWORLD独家发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 复制发表。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 。
